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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fzj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6-4
各位研究生:
为激励、引导我院研究生勤奋学习、刻苦钻研、全面发展,根据有关文件精神,我院将进行2007~2008学年学术之星、优秀研究生、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。 根据《浙江师范大学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评比条例》,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及名额
本次评选对象为在籍的2006级、2007级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的普通硕士研究生。“学术之星” 评选2名,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5名,优秀研究生评选10名。
二、评选要求
1. 参评者应学习勤奋,所修课程成绩均合格,平均成绩不得低于75分;
2.休学、退学、推迟毕业的研究生不计入评选人数,并且不能参评;
3.未通过中期考核的研究生不能参加各奖项的评选;
4.原则上每位研究生只能竞评一项奖励;
5.为保证评选质量,宁缺勿滥。
三、评选程序
1、符合评选条件的硕士研究生于6月12日前向学院学工办提出书面申请;
2、学院研究生秘书对其课程成绩逐一认真审核并签名确认;
3、学院学工办老师对推荐名单、申请表、科研成果复印件审核;
4、学工办确定候选人名单并进行公示;
5、将公示后无异议的候选人名单报分管领导审批,确定最后名单并加以公布、表彰。
四、评选时间:2008年6月4日——2008年6月19日。
五、未尽事项详见《浙江师范大学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评比条例》
附件:
1.《浙江师范大学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评比条例》
2.《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学术之星申请表》
3.《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》
4.《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优秀研究生申请表》
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学工办
二○○八年六月四日
《浙江师范大学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评比条例》
申请表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