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2008届硕士论文答辩程序

作者:袁兆国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5-22

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2008届硕士论文答辩程序

1、主席宣布开始,宣读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。

2、主席宣读参加答辩的研究生名单,一般要指定答辩顺序。

3、答辩委员会传阅或介绍专家对硕士论文的评阅意见及成绩。

4、研究生报告论文主要内容、观点和方法等,每位答辩研究生报告时间不超过15分钟。

5、答辩委员会成员提问。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从如下两种答题方式中指定一种:①答辩研究生就问题马上答辩;②记录下所有问题后,离开答辩现场到指定(或自己安排)地点准备答辩(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),然后就答辩委员会的问题进行答辩。

6、答辩委员会成员讨论并投票表决,形成答辩决议书(答辩决议书有一个较为通用的格式,且要有表示成绩的一句话)。

7、宣读答辩决议书。

8、答辩人致谢。

 

 

其它:

1、在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整个小组答辩结束前不得离场回家(或宿舍),除非已征得主席同意。

2、答辩期间可能会安排答辩研究生与答辩委员会成员的合影。合影地点:答辩所在场所。合影时间基本安排在答辩正式开始前的10分钟之间。

3、要求参加答辩的所有研究生及答辩委员会成员在820前到达学院。

  4、答辩前,请撰写答辩报告(要求包括:论题的背景,研究方法,研究过程,结论,创新点等),答辩报告时间不超过15分钟,专家提问时间在10分钟左右。答辩报告在答辩结束时要交给答辩秘书。答辩时须注意记录下专家的问题、对论文的评价及意见等,并进行整理,答辩结束时将整理好的一份交给答辩秘书。

 

 

浙江师范大学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

二○○年五月二十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