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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宣传部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5-7
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金伟莉、李娟、章小岚报道:
5月7日下午,“尖峰法学”论坛第一讲在法商报告厅如期举行。本次讲座邀请到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楼长青为我们主讲“民事诉讼中的执行问题”,我院法学专业全体学生认真听取了本次讲座。
首先,楼长青庭长向在座同学介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修改概况及主要解决的两个问题:执行难和再审难。随后,他又详细介绍了本次《民诉法》修改中强制执行程序新增条例内容以及对本次修改的看法。同时,他指出了本次《民诉法》修改中存在的一些不足,如没有规定高消费的标准等。但楼长青强调,从总体上看,相比之前有了很大的突破。
期间,楼长青还向大家传授了他在法院这十几年的工作经验。其中他在谈到对债务人进行债权执行时,要做到‘七查’,即查工商、税务、人民银行、水电部分、证券、车管、国土、房管。此外,楼长青还针对社会上许多人不能理解的一种现象即“债权人当街卖债权执行书”进行了解释。
至此,本场讲座在高潮迭起、严肃而活跃的现场气氛中圆满结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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